萍公协字〔2024〕第3号
关于2023年度第十七届萍乡市“十大公关事件”“十大公关人物”“十佳公关奖”
评选表彰活动的函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党群部,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宣传统战部,萍矿党委工作部,各会员单位:
由市委宣传部指导、市公关协会主办的连续十六届萍乡市“十大公关事件”“十大公关人物”“十佳公关奖”年度评选表彰活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的大力支持和一致好评,对推动萍乡公关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成为我市公关行业权威评选的品牌项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遵照《公关事件公关人物与公关奖评选办法》团体标准,根据我市公关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推动“省级公关示范基地”建设和公关活动向纵深发展,为“全力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标杆城市”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经研究同意,我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十七届萍乡市“十大公关事件”“十大公关人物”“十佳公关奖”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按照《评选方案》要求,做好各项配套工作。
附:①关于2023年度第十七届萍乡市“十大公关事件”“十大公关人物”“十佳公关奖”评选表彰活动的方案
②2023萍乡市“十大公关事件”申报表
③2023萍乡市“十大公关人物”申报表
④2023萍乡市“十佳公关奖”申报表
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
2024年1月18日
抄 报:省公关协会、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印发
关于2023年度第十七届萍乡市“十大公关事件”“十大公关人物”“十佳公关奖”评选表彰活动的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深入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年”和“政治生态修复深化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萍乡高质量发展步伐,市公关协会在2007年至2022年连续十六届评选工作取得杰出成果的基础上,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十七届萍乡市“十大公关事件”“十大公关人物”“十佳公关奖”评选表彰活动。
一、活动目的
1.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标杆城市”总体目标,汇聚公关力量,塑造公关形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萍乡率先创建“省级公关示范基地”。
2.隆重表彰2023年度为我市公关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扩大公关“三大系列”评选的影响力。
3.总结、推广我市公关协会开展各项公关活动的丰富经验,为萍乡公关事业增添更多风采。
二、实施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
三、评审组委会
组委会由我市有关方面领导和市公关协会政府公共关系委员会、企事业公共关系委员会、品牌战略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
四、评选对象
(一)十大公关事件
全市各级政府机构(泛指公务员编制和参公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发生的富有正能量、颇具公众传播影响力,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重大公共关系事件。
(二)十大公关人物
全市运用公共关系原理塑造政府品牌形象的各级政府官员、塑造企业品牌形象的企业家、塑造行业品牌形象的社会各界精英,均为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个人。
(三)十佳公关奖
全市各级政府机构(泛指公务员编制和参公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各种公关活动,支持公关协会工作,对公关事业发展起到推进作用,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单位。
五、评选条件
(一)十大公关事件
1.前提条件
①有事件合法的申报单位,可一个单位单独申报或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②应是申报单位牵头组织或参与的重大公共关系活动;
③评选前3年内无该事件活动的投诉记录或媒体的不良报道。
2.必要条件
①在萍乡市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②事件实施过程符合公共关系项目“四步工作法”原理,即项目调研、项目策划、项目执行、项目评估;
③项目调研:经过周密市场研究和分析,研究与策划相辅相成;
④项目策划:目标明确,手段妥当,层次分明;
⑤公关创意:创意好,立意高、符合实际;
⑥项目执行:实施周密,体现公共关系实施的程序化;
⑦项目评估:评估效果好,媒体、市场或社会均达到既定目标;
⑧本年度实施完成的事件项目。
(二)十大公关人物
1.前提条件
①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服务人民群众,政治立场坚定;
②具有萍乡户籍或在萍乡合法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③社会信用优良,近3年无被投诉不良记录;
④在萍乡合法单位有正式的职位;
⑤无刑事和重大行政处罚、纪律处分记录。
2.必要条件
①在萍乡市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②本年度对一个以上公共关系品牌项目或公共关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③品行端正、能力突出,在本单位获得党、政表奖;
④本年度(或评选前3年内)受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奖;
⑤本年度(或评选前3年内)受到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嘉奖;
⑥本年度(或评选前3年内)个人事迹在大众媒体上有公开报道;
⑦在任职单位中组织形象、关系协调、信息传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均较好。
(三)十佳公关奖
1.前提条件
①优先考虑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会员单位或《公关传媒》战略合作单位;
②应具备法人资格,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确认颁发有效证照,有固定场所,正常运营满3年以上;
③近3年内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④近3年内无制售伪劣产品、偷漏税、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利益等社会信誉方面的有效投诉记录。
2.必要条件
①在萍乡市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②能够积极参与各种公关活动,从“人财物”各方面支持本公关协会的工作,对公关事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③具备打造“四好”公共关系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即形象管理好、关系协调好、信息传播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好;
④形象管理好:组织的内在总体特征(价值观、经营哲学、组织精神、领导形象、效率或效益、实力等)、外在总体特征(组织建筑与门面的布局、规模、技术设备、环境、员工仪表、办公用品及设施中色彩与标志特征、产品、商标、企业名称、企业徽证、产品包装装潢等)均符合公众原理,其知名度、美誉度等获得公众好评;
⑤关系协调好:公众对企业(组织)的产品(服务)的评价、公众对企业(组织)本身的评价、内部员工对企业(组织)的评价均较满意,组织与内外部公众的关系顺畅,态度积极,目标同向;
⑥信息传播好:能够把握五个公共关系传播的原则,即实事求是、密切联系公共关系工作目的、选用适当的传播媒介、密切联系组织不同发展时期、注重经济性和实效性的原则,让组织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传播活动;
⑦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好:本年度能够让组织更好的生存、发展并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该组织高质量发展及超值的年度目标。
六、评选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1月20日—2月20日
初评时间2024年2月21日—25日
终评时间2024年2月26日—29日
七、评选方式
1.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按“评选必要条件”撰写材料),并交公关协会秘书处。
2.由公关协会会长办公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初评。
3.初评通过后,上交评审组委会,由组委会最终评定,评定结果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发文通知表彰。
八、表彰和奖励
1.获得“十大公关事件”“十大公关人物”及“十佳公关奖”的单位和个人,由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奖牌,并给予通报表彰。
2.在2024年度萍乡市公关发展大会上盛典颁奖,萍乡日报、萍乡电视台和萍乡公关网(http://pxpra.com)等相关媒体予以宣传报道,《公关传媒》杂志对获奖单位及个人予以专版宣传公示。
3.评选出的“十大公关事件”“十大公关人物”及“十佳公关奖”,将推荐到省、国家公关组织参加2024年优秀公关案例评选。
九、申报说明
1.市直单位、中央、省驻萍单位及市公关协会会员单位请各自直接申报,各县区按照前十六届惯例由请县区委宣传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2.申报单位需填写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一份详细的申报材料,在2024年2月20日以前交于协会秘书处。
3.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申报单位以免费形式开展。
十、联系方式
地址:萍乡市行政中心3号楼629室(公关协会秘书处)
电话:0799—6850813(传真) Q Q: 1550100756
联系人:赖希 手 机:13879908604
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