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公协字〔2023〕第16号
关于发布《萍乡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团体标准的公告
各会员单位、各专委会、《公关传媒》战略合作单位、江西工业工程职院分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以及《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萍乡名牌产品认定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并批准,现予以发布(见附件)。实施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
附:《萍乡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特此公告。
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
2023年11月1日
抄 报:省公关协会、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萍乡市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印发